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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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当事人没有购房资格,却已经付了定金,一般来说是可以要求退定金的。根据有关规定,由于不符合购房条件,定金的支付可以看作是无效交易的一部分,所以当事人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不合法的房屋经纪机构私自扣留押金,违反了法律规定。租户应根据实际情况与中介公司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前往工商局投诉。若投诉和协商均不能解决问题,租户可依据租赁合同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购房者需支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买卖双方均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义务,则卖出方有必要将收取的定金全数归还或将其折算成相应的房价款项;反之,若为卖方单方面出现违约行为导致无法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此种情形下,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

关于定金的数额,在法律层面上通常是根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来确定的,就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所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在此基础上明确表示如果当事人协议中约定的定金数额超出主合同所涉及的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那么超出的部分,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在房地产交易中,收取定金是合法行为,用于保障合同履行。定金金额由买卖双方自愿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这是双方为约束交易责任而提前支付的一部分款项,体现了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