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购
买房屋时,如若交
付定金后
消费者违约并表示不再需求该房产,
定金将无法退还;然而,由于特殊情形、政策变动或自然因素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商业合同,这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此时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反之,如若
卖方违约导致买方拒绝继续
履行合同,则卖方需退还双倍定金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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