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二手房交易中
定金的具体数额,应由合同双方在充分协商后自行决定,但需注意的是,其总额度不得超过该房屋总交易价值的20%。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
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
付定金,以作为债权
担保的方式。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商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其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不具备定金的
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大于或小于约定数额,则均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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