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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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处理包含行政调处和行政处罚,以及仲裁制度作为协商未果后的解决方案。其中,公民、法人间的产权、交易等纠纷可通过房地产仲裁解决。诉讼是关键环节,分为民事和行政两种,由法院依法审理并处理相关法律关系,确保纠纷公正解决。

解决邻里纠纷有多种途径: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邀请中立机构介入调解;3、依法申请仲裁获得公平裁决;4、寻求警方协助进行调解;5、如以上方法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首先,针对邻里关系产生的矛盾纠纷,必须遵循当事方自觉、民主地协商,以和解方式予以妥善解决的原则;其次,若经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各相关方有权共同寻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协助,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纷争。再者,若各方无法就协商事宜达成一致或者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公正裁决。

1. 协商解决途径。协商解决是指买卖双方在平等基础上达成共识并据此解决问题的方法。 2. 调解解决策略。调解则是在双方无法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且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它相关组织机构负责主持。

“一房二卖”中,未完成变更登记者无法获房屋所有权,已完成过户登记者享有房屋所有权。未完成过户者可向卖家索赔,但权益不得侵犯合法善意第三方。买卖双方应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