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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商铺没到期押金纠纷怎么办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71人
律师解析:
关于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之际押金无法获得退还之事宜,双方应依照实际情况展开充分的沟通与协商,若通过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考虑请求所在社区组织协助催促出租方及时返还押金;或者依据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约中所包含的相关法律条款,向有关司法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是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租赁押金乃是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而协商商定,在租赁双方的法定权责架构以及彼此之间并未遗留任何争议事项时,出租方有责任无条件地将所收受的押金归还给承租人;若是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人遭受损失,应当以押金为限按照实际情形进行赔偿或再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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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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