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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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及到购置商铺之际,倘若支付了定金之后又决定放弃购买计划的话,那么定金该如何处置呢?这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是否能够就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合同内容之行为。若买卖双方达成共识选择解除合同,那么接受定金的一方就有义务全额归还定金。

购房者可根据法规与合同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若合同未规定,可根据违约情节判定损失并合理确定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双方应依法协商,保障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住宅质量问题分重大与一般两类。重大问题涉及建筑结构、设计、施工、材料等,严重影响安全性,具有高风险且修复成本大。一般问题指不影响正常使用的轻微瑕疵或缺陷。判定问题重大性,须综合考量潜在危害程度、修复经济负担等因素。

购房者若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应按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修复并赔偿损失。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论是否已交付,购房者均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

房地产买卖契约纠纷中的权利确认需依据案情判断。只要当事人具备真实意思表示,且契约内容合法合规,该契约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可进行权利确认。在争端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确分析和妥善处置,避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权益,不得借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