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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烂尾了停贷会怎么样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91人
律师解析: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当我们面临购得房产烂尾并且需要考虑是否停止偿还贷款的问题时,如下所述的一系列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权衡其中:首先,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待还款项未能结清前,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归属于进行抵押借贷的银行;一旦购屋者拖欠一定时间内的餘額,且银行在追偿过程中无果,银行可能不得不采取收回措施,并通过压低价格进行公开拍卖,进而收回该房屋。这种情况下,断供者购买的房屋极有可能直接由银行进行处置。其次,即使房屋在公开拍卖后仍无法完全覆盖银行贷款和利息,银行依然保留对购屋者进一步追索的权利;除非购屋者后续完全丧失所有财产,否则,银行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再者,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屋者需支付包括首付款、契约税费、维修基金、城市配套费在内的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出现断供事件,这些前期投入的资金很可能不能得到有效预期的收益,付诸东流。更为关键的是,对于选择断供的购屋者而言,他们已经偿还的贷款也无法赎回。最后,购房者一旦主动陷入断供危机,将会被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黑名单之中;如此严重的个人信誉损失将会对未来的贷款申请和职业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有益参考,我们也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推进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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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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