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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纠纷找什么部门

时间:2024.09.2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86人
律师解析:
至于在购买房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和纷争,这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状况。作为广大消费者中的一员,许多人都对应该向何处寻求来解决这些问题感到困惑。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购房引起的各种纠纷,我们应当选择适当的途径去处理。在此,我将为大家详细解读,当我们面临购房纠纷时,可以寻找哪些机构或部门来帮助解决问题。通常情况下,在涉及购房的民事诉讼中,当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是,若涉及的是合同协议方面的纠纷,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划归专属的人民法院司法管辖。深入理解纠纷类型,并确定相应的管辖部门,这两点在维护自身权益上至关重要。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审判第一审的民事案件,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别规定,某些案例可能会由高级别的其他法院进行审理,这种情况便需关注。以一般房屋交易合同纠纷为例,它们原则上都归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对于任何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所在地点的人民法院管理。若被告的住所地址与其常居地址不符,通常情况下应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管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物业交易合同纠纷并不适用于一般的管辖原则,反而应该遵循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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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购房的时候出现纠纷是很常见的,作为消费者,很多人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问题,那么购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呢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购房出现纠纷进行民事诉讼时往往由当地的人民法...... 更多>>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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