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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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护一房二卖权益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已签署有效合同的购买者,他们具有法律上的追索权,可以要求出卖方继续执行合同条款,将相关房产正式交付给买受人;其次,针对可撤销及无效合同的购买者,一旦他们获悉相关信息,便有权利在一年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合同,同时要求出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且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在房产二次销售中,买主为确保权益,应首先确保签订的是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包括获取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买主在一年内可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追回已支付的款项和利息,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在购买房产遭遇卖方重复出售时,消费者可依法要求解除协议、退还款项及利息,并索赔因经济损失。如维权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地,若出售方为法人或组织,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为普通公民,则只能要求支付违约金。

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应先与卖家协商履行合同。协商无果时,可采取法律手段要求继续履行或索要赔偿金。若最终无法获得房产,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利息及赔偿金。双方应依法处理,保障权益。

遇房产频售困境,应采多种方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首要措施是积极协商,寻求双方接受的合理方案。协商无果,可向相关社会基层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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