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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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职工因病离世,其丧葬事宜及家属抚恤金均有法定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本省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计算。 家属抚恤金则以该收入为基础,根据职工缴纳保险期限确定具体数额及发放时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这些费用,确保职工及其家属得到应有保障。

若员工因病在工作岗位去世,用人单位需承担以下赔偿责任:支付三个月工资的丧葬补贴,提供抚恤金(烈士或因公伤亡按全国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加生前四十个月工资/退休金赔偿,其他情况则为二十倍加生前四十个月工资/退休金赔偿),并设立遗属生活照顾基金。

在职职工因病离世后,其家属的待遇方面确实存在相关规定。若员工因病去世,并非因职业危害,其家属可根据养老保险基金的规定,领取丧葬补贴和抚恤金。然而,若员工被证实是因职业病导致的死亡,其近亲家属则有权利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相关法规,获得丧葬补贴、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

工伤职工退休后因职业病致死,补偿计算如下:丧葬补助金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发放。抚恤金则根据亲属关系,配偶每月领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额外10%,但总额不超过逝者生前薪酬。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离世,家属获一次性抚恤金,金额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