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工伤做
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
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
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填写好的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
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
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
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
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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