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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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竞买保证金可退还。在招拍挂出让中,投标人支付保证金以保证履约。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违约则不退;未成交者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购房者在遭遇如下情况时有权提出退房:开发商延迟交付超出合同期限、无有效证件导致合同无效、私自更改设计方案、无法取得产权证、贷款申请失败、实测面积偏差超过3%、房屋质量严重不达标、隐瞒房屋抵押、欺诈性预售许可证、隐瞒拆迁安置房性质、布局与图纸严重不符或超出约定误差、以及因不可抗力影响购买目的。

购房者的退房资格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判断,主要包括:逾期交付、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缺失),设计变更未获同意,无法取得产权证,贷款受阻,面积误差超3%,房屋质量问题,卖方隐瞒抵押,虚假销售,拆迁房误售,房型参数不符合约定,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等情形。

购房后,如开发商延期三个月未交付、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合法建设文件、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或擅自改变设计,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要求退房。开发商需退还订金、支付利息或承担法律责任。

购房定金退还情况包括:开发商无销售资质、开发人员违法或协商破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成立;以及合同明确约定了可退定金条件。在这些情况下,客户有权申请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