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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归两人共有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5.12.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61人
律师解析:
1.房屋产权共有分按份和共同两种。
按份共有人按份额拥有所有权,可自由处置自己份额,转让份额要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2.共同共有人基于夫妻、家庭等特定关系,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处分共有房屋一般需共有人一致同意。
按份共有中占三分之二以上份额者同意可处分;
共同共有通常需全体同意,另有约定除外。
4.共有人有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但未明确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后来小朱想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小胡,未通知小丽。小丽得知后,认为自己有优先购买权,小朱则觉得无需通知。双方就房屋份额转让以及优先购买权问题产生纠纷,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本案中首先要确定房屋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若为按份共有,小朱转让份额应通知小丽,小丽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为共同共有,小朱不能擅自转让份额。
2、若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若确定为按份共有,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可处分;若为共同共有,需全体共有人同意,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现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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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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