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拒绝交
物业费:
一、物业公司没有履行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尚未提供相应服务的。
三、物业合同中约定了当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
拒交物业费的条款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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