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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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物业未能充分履行其职责,则业主有权选择暂停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然而,在物业公司遵循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义务的前提下,所应缴纳的物业费是必不可少的。业主应当保留有关证据以证明物业公司未完全满足其服务承诺,只要能够有效验证相关证据,便可选择抵扣因服务不足导致的部分物业费,但无权拒绝支付全部在列的物业费用,否则一旦引发诉讼纠纷,最终结果往往会对业主造成不利影响。

首先,精确记录违约行为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或书面记录。其次,建议采取协商策略解决问题。面临物业费用支付时,应主动联系物业管理公司,明确指出不当做法,并坚决反对或主张减少费用。这些过程都应详细记录。

物业服务未完全到位,业主是否可暂缓缴纳物业费?多数情况下,物业费是小区正常运转的基础。若服务存在小瑕疵,不建议直接拒缴。建议先与物业沟通,寻求改进方案。若沟通无果,再考虑其他合法途径,如更换物业或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做既能保障业主权益,也利于小区和谐。

物业服务未达到预期,业主不可以暂缓缴纳物业管理费。按照相关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对于未达标的服务,建议与物业协商改进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暂缓缴费不是合法途径。

是否违法取决于物业服务的具体情况。物业若未尽责,业主可拒付相关费用。业主应保留证据,仅支付缺失服务费用。在特定情况下,业主无需支付物业费:如开发商未及时通知收楼、未签正式合同、不合理能源费用、低质服务、擅自提价、房屋质量问题及未经同意的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