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业主在物业服务未达标、
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物业擅自提价、物业未经同意转委托服务内容等情况下可拒交或少交
物业费,但要保留
证据合法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
民法典,物业服务人应按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未达标的业主有权要求减交或免交部分物业费;
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时,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同时,物业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业主对擅自提高部分不用缴纳;
物业服务合同无规定且未获业主同意,物业将服务转委托给第三方,业主也可拒交相应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业主需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若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物业费相关
纠纷,不知道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小区业主,近期他发现小区卫生清扫不及时,垃圾经常堆积,安保巡逻也不到位,常有陌生人员随意进出。同时,物业未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提高了
物业费标准,还在未获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小朱认为物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遂
拒交物业费,物业则以小朱违约为由要求其缴纳,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未达标,如未按约定提供卫生清扫、安保巡逻等服务,业主可
收集证据要求减交或免交部分物业费。本案中小朱所在小区存在卫生和安保问题,小朱有权要求减交或免交相应物业费。
2、物业服务企业未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业主对擅自提高部分可拒交。因此小朱对于物业擅自提高的部分物业费可拒绝缴纳。
3、物业服务合同中无明确规定,物业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且未获业主同意,业主可拒交相应费用。所以小朱对这部分转委托服务的费用也可拒交,但需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