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因工死亡,
符合条件的子女可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是职工本人
工资的30%。
若子女是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且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和不超职工生前工资。
2.本人工资是
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工资高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300%,按300%算;
低于60%,按60%算。
3.供养亲属抚恤金会随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适时调整。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因工死亡。他有两个子女小丽和小静,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小朱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小丽是孤儿,小静情况正常。两人在领取
抚恤金时,对于计算标准和总额上限产生争议,不确定该如何准确计算。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本人工资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因为小朱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所以以此为标准。
2、小静可领取的抚恤金为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30%;小丽作为孤儿,可领取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40%(30%基础上增加10%)。同时,小丽和小静两人领取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且供养亲属抚恤金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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