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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是什么

时间:2025.12.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有明确规定,特定物权纠纷和特殊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排他性管辖。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意义重大。
其核心范围涵盖物权纠纷,像房屋所有权确认、宅基地边界纠纷等,以及特殊合同纠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这么规定是为了方便法院调查不动产情况、固定证据执行判决,防止管辖权冲突。
但普通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债权纠纷等不适用专属管辖,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规则确定管辖。
这一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
如果您在涉及不动产纠纷管辖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应遵循的法律程序。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许购买小丽位于某小区的房屋。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小许向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小丽则主张本案应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为此产生管辖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
2、若此合同为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应按不动产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3、若为普通房屋买卖合同,则不适用专属管辖,应按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规则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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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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