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有无效力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有无效力

时间:2025.12.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46人
律师解析:
1.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通常有效。
只要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真实意愿表达,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就受认可。
2.但房屋所有权转移得登记才行。
没办过户,买方拿不到所有权,只有合同债权。
3.若协议存在恶意串通损人、以合法掩非法目的等情况,会被认定无效。
4.签协议要保证内容合法,签完及时办过户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小朱支付房款后入住该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小朱要求小李配合过户,小李却以协议未经过公证为由,拒绝协助办理。小朱认为协议有效,小李应履行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是有效的。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2、尽管协议有效,但房屋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小朱虽支付房款并入住,在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仅享有合同债权。
3、小李以协议未经过公证拒绝协助过户的理由不成立。协议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法定无效情形,小李应配合小朱办理过户登记以保障小朱的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