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伤
诉讼官司数量不固定,一般1-3场。
若双方仅
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经一次劳动
仲裁和一次
一审诉讼,两场官司可解决。
2.若用人单位不服
工伤认定结论,提起
行政诉讼撤销认定,会多一场行政官司。
若对
仲裁结果不服
起诉,一方对
一审判决上诉有
二审,最多打三场官司。
3.
当事人要积极
收集证据,在各程序主张权益,避免不必要诉讼环节。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向用人单位索赔。双方对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无异议,但就赔偿数额无法
协商一致。小朱
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用人单位对结果不服,起诉至法院。小朱认为仲裁结果合理,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若双方仅对赔偿数额协商不成,通过一次劳动仲裁和一次一审诉讼共两场官司即可解决。本案中最初双方也仅存在赔偿数额争议,本可两场官司解决。
2、但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起诉到法院,小朱又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导致可能需要经历三场官司。当事人在工伤诉讼中应积极收集证据,在各程序充分主张权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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