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
赔偿数额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
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丧葬费等。
2.医疗费按实际花销算,丧葬费是事故发生地职工月均
工资×6。
被
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劳动能力,按当地人均消费支出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算,
死亡赔偿最长不超6年。
3.因各地经济和案件情况不同,赔偿差异大,发达地区通常更高,需结合实际算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医院接受治疗时不幸离世,其
家属认为医院存在
医疗过错,应承担
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医院认为应按照当地一般标准赔偿,而小朱家属觉得赔偿应考虑小朱生前收入及家庭情况等因素,要求更多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费按实际发生计算,丧葬费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因各地经济水平、具体案件情况不同,赔偿数额差异大,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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