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未评上
伤残,也能享受部分待遇。
治疗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等,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按月照发
工资福利。
2.对鉴定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无异议就可正常返岗。
3.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伤情有变化,职工、
近亲属、单位或经办机构可申请复查鉴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
工伤,但未评定出
伤残等级。小朱认为未评定伤残就不应享受
工伤待遇,而公司认为即使未评定伤残,小朱也应享受部分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期间,小朱要求公司支付全部费用,公司则表示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公司要求小朱回岗工作,小朱以身体未完全恢复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后未评定伤残,不影响享受部分工伤待遇,如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公司的主张合理。
2、若小朱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若不存在不服情况,小朱应正常回到岗位工作。后续若伤情变化,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小朱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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