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破产时,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作为
工伤保险待遇,会按规定优先清偿。
破产财产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接着就会清偿职工
工资、
伤残补助等费用,所以它清偿顺序较优先。
2.职工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该债权,提供
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
管理人会调查核实,列入清单并公示。
若职工有异议,可要求更正,不更正的可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因
工伤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来公司破产,小朱向管理人申报该债权,要求优先清偿。但管理人在调查核实后,未将小朱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列入优先清偿范围。小朱认为自己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规定优先清偿,对清单记载有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却不予更正,于是小朱准备采取进一步措施。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需依次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所以小朱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优先清偿。
2、小朱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材料。当对管理人列出的
破产债权清单有异议时,按规定要求管理人更正,若管理人不予更正,小朱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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