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发生
工伤,治疗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
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
近亲属可向市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时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
2.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从专家库随机抽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给出鉴定意见。
3.鉴定委员会依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委托有资格的
医疗机构协助诊断。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治疗一段时间后,伤情相对稳定,但身体存在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小朱所在用人单位认为小朱恢复情况较好,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小朱及其近亲属则坚持申请鉴定。之后,小朱及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了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有关资料。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有权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所以小朱及其近亲属提出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最后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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