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物业服务人出现自身损失,公司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
若公司有过错,像没对人员合理培训、安排工作有明显失误、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等,可能要担
侵权责任。
2.若损失由
不可抗力、
第三人侵权等不可
归责于公司的原因造成,公司一般不用担责,比如自然灾害、第三人故意破坏导致损失。
3.判断公司担责与否,关键看其对损失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依
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是否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物业服务人员,在工作中遭遇了损失。小朱认为公司应该对他的损失负责,要求公司进行
赔偿。但公司却称不应担责。小朱指出公司未对其进行合理培训,且安排工作存在明显过失,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而公司则认为小朱的损失是因第三人故意破坏造成,属于不可归责于公司的原因。
案情分析:1、判断公司是否担责需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审查公司对损失的发生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若公司存在如未合理培训、工作安排有过失、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等过错情况,那么公司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
2、若损失是因不可抗力、第三人侵权等不可归责于公司的原因造成,像本案中公司所称的第三人故意破坏情形,公司通常无需担责。所以需进一步查明小朱损失的真正原因,确定公司是否存在过错来判定其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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