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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中物业侵权责任举证者是谁

时间:2026.10.25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090人
律师解析:
意外事故引发的物业侵权责任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通常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是业主要求物业承担侵权责任,就得对几个事实举证。一是存在侵权行为,也就是物业没履行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像没及时修公共设施、没做好安全防范这些。二是有损害结果,比如业主因物业区域内设施故障受伤、财物受损等。三是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要证明是物业不当行为或不作为导致了损害。
但特殊情形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建筑物等物件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担责。物业作为建筑物等的管理人,得举证自己无过错,证明不了就得担责。
总体来说,意外事故物业侵权责任纠纷中,一般业主是主要举证者。不过符合法定特殊情形时,物业要承担举证自己无过错的责任。业主遇到这类纠纷,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物业则要做好日常管理记录,以便在特殊情形下证明自身无过错。

案情回顾:

小朱居住的小区,因电梯故障导致其受伤。小朱认为物业未及时维修公共设施,存在侵权行为,要求物业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物业则称已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不存在过错。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小朱遂将物业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主张物业承担侵权责任,需举证存在侵权行为(物业未及时维修公共设施)、有损害结果(自己因电梯故障受伤)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电梯故障导致自己受伤)。
2、若本案符合特殊情形,如因电梯属于建筑物物件等情况,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物业作为管理人需举证自己无过错,若无法证明则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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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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