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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情况下能不能解除合同

时间:2026.10.17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重大传染病情况下,合同能否解除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重大传染病构成不可抗力,并且因为不可抗力让合同目的没法实现,当事人就能按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还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重大传染病一般是不可预见的公共卫生事件,要是导致一方没法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者双方都没法按约定履行,确实让合同目的实现不了,当事人就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像疫情防控时,供应商没法交付货物,采购方没法接收货物,双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但要是重大传染病只是对合同履行有一定影响,不会必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就不能随便解除合同。这时候当事人要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等,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让合同继续履行。比如线下培训受传染病影响开展不了,就可以协商改成线上培训来完成合同约定。
如果要解除合同,主张解除的一方得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就解除了。因为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了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都要赔偿对方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货物采购合同。期间突发重大传染病,小朱作为供应商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交付货物,小胡也无法接收货物,小朱遂提出解除合同。而小丽与小静签订线下培训合同,传染病导致线下培训无法开展,小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小静则认为可改为线上培训继续履行。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胡的合同中,重大传染病构成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依据民法典,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2、小丽与小静的合同中,重大传染病虽影响履行,但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小丽应遵循诚信原则,与小静协商变更履行方式继续履行合同,而不能随意解除。
3、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事由外,应赔偿对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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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泳怡律师,已执业5年,执业地区为广东中山,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公司经营、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907653162,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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