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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时该由哪一方来提供证据

时间:2026.10.18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989人
律师解析:
在法律诉讼里,证据是关键,举证责任的分配有一般原则和特殊情况。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提出主张,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要是一方提出事实主张,就得自行收集并向法院提供能证明该主张的证据。比如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要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举证;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要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举证。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也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像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污染者要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医疗纠纷里,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举证。
当证据不足时,一般由提出主张的一方继续提供证据。但如果是法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就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打法律官司,得清楚这些举证规则,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后小朱以合同已解除为由拒绝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小胡则认为合同并未解除,要求小朱继续履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小朱主张合同已解除,却未提供相关证据;小胡主张合同未解除,也未拿出有力证明。

案情分析:

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主张合同已解除,就有责任提供能证明合同解除这一事实的证据;小胡主张合同未解除,同样要对该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2、若在后续审理中不存在法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当证据不足时,小朱和小胡都需继续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最终由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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