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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要以确定劳动关系起算吗

时间:2026.09.2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225人
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的起算时间不是确定劳动关系之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其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虽然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重要前提,但申请工伤认定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并非确定劳动关系之时。但在认定过程中,要是劳动关系不明确,可能得先通过劳动仲裁等程序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建议大家遇到工伤情况,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单位要积极履行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在单位未申请时,也要及时自行申请。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未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小许自行申请时,公司却以双方劳动关系尚未确定为由,认为工伤认定应从确定劳动关系起算。小许则坚持按照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遂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案情分析: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直接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起算点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而非确定劳动关系之时。但在认定过程中,若劳动关系不明确,需先通过劳动仲裁等程序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再进行工伤认定。所以小许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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