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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我不愿卖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6.09.2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66人
律师解析:
共有房产共有人不愿出售房产,要按共有性质处理。
按份共有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就能处分共有物。要是其他共有人份额达三分之二以上且决定出售,你阻止不了,但能按份额从出售价款中拿到相应款项。若未达三分之二,其他共有人不能擅自出售,擅自处分的话,你可去法院请求认定处分行为无效,还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共同共有时,处分不动产得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若其他共有人未经你同意就卖了房产,你能向法院起诉主张处分行为无效。不过要是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房子就追不回来了,但你可向无权处分的共有人索赔。
共有房产处分起纠纷,建议先和其他共有人协商,说明你的想法和理由。协商不成,可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按份共有一套房产,小朱占比30%,小李和小胡各占35%。小李和小胡打算出售该房产,小朱因个人原因不愿出售。小李和小胡认为他们份额已超三分之二,可直接出售;小朱则觉得应尊重他的意愿,不能擅自出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案例中为按份共有,小李和小胡份额相加已达70%,超过三分之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他们有权对共有物进行处分,小朱无法阻止,但小朱有权就出售所得价款按30%的份额获得相应款项。
2、若因共有房产的处分产生纠纷,小朱可先与小李和小胡协商沟通,说明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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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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