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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情况下误工费赔偿标准怎样

时间:2026.07.31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941人
律师解析:
工伤情形里没有“误工费”,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若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比如和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不变。然而,公司却只按基本工资发放,未包含奖金、津贴等。小许多次与公司协商,公司认为奖金等不属于工资范畴,拒绝补足。小许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以公司只发基本工资的做法违法
2、若公司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小许可以通过与单位再次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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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工伤赔偿段彪永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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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段彪永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段彪永律师是云南省工伤赔偿实务专家律师,著有《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百例》一书,对于农民工及劳动工伤从业人员具有深刻指导价值。段彪永律师在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工人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评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专家影响力。 段彪永律师创立铁三角工伤律师团队,现有成员12人。段主任工伤律师团队是云南省最专业的工伤律师团队之一,拥有丰富的工伤赔偿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工伤伤残部位增补、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工亡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双赔、职业病等重大疑难复杂工伤案件方面,有着深刻的办案心得和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在业界有良好声誉,在工伤工友心中有着非常高的认可度。“只为受伤农民工代理工伤案件,不接受公司老板的案件委托”,是段彪永律师的职业理念和价值观体现。 段彪永律师工伤律师团队总部在昆明,但是办案800+遍布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和楚雄等云南省十六个地州,累计拿到赔偿款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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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彪永律师,已执业15年,执业地区为云南昆明,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擅长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30880660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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