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完成后又复发,该怎么办?下面给大家说说处理步骤。
第一步,确认是不是
工伤复发。按照规定,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得由协议
医疗机构给出诊断意见。要是有争议,就由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认。
第二步,申请复查。要是工伤职工、
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觉得工伤复发需要治疗,就得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旧伤复发确认。申请时要带上
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第三步,接受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里随机抽专家组成专家组来鉴定。专家组会根据提供的材料综合评估,给出是否属于工伤复发的结论。
第四步,享受待遇。如果确认是工伤复发,职工就能享受相应
工伤待遇。治疗工伤复发的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伤复发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并完成工伤鉴定。一段时间后,小许感觉旧伤复发,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复发待遇。单位对小许是否属于工伤复发存疑,双方产生争议。小许认为自己旧伤复发应享受待遇,单位则要求按规定确认。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小许和单位有争议,应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复发。
2、小许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若认为工伤复发需要治疗,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旧伤复发确认,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作出是否属于工伤复发的结论。若确认属于工伤复发,小许可享受相应工伤待遇,治疗费用符合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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