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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赔付交通事故后还能不能申报工伤

时间:2026.06.12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获对方赔偿后,符合条件还能申报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2.从侵权人处获民事赔偿,不影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误工费等部分不重复赔偿,经办机构和单位会扣除第三人已支付费用。
3.满足工伤认定情形,准备劳动合同、诊断证明、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向社保部门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小朱获得了对方的赔付。然而,小朱所在单位认为其已获赔偿不应再申报工伤,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小朱的情况符合此条件,所以其有权申报工伤。
2、虽然小朱已从侵权人处获得民事赔偿,但这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医疗费、误工费等部分项目不能重复赔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会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部分费用。
3、若小朱要进行工伤认定,需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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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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