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车祸保险获赔和公司工伤
赔偿通常不冲突。
2.车祸保险赔偿基于
保险合同,是
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按约定获补偿;工伤赔偿基于
劳动关系,是职工因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单位应担的责任。
3.因
第三人侵权致
工伤,除
医疗费等实际损失外,其他赔偿可兼得。如
伤残赔偿金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同时主张,二者保障受害者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经交警认定对方负
主要责任。小朱购买了车祸保险,同时所在公司也为其缴纳了
工伤保险。小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也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公司认为小朱已获保险赔偿,不应再重复获得工伤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车祸保险赔偿基于保险
合同关系,是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按约定获得的补偿;工伤赔偿基于劳动关系,是职工因工作受伤害用人单位应担的责任,二者法律性质不同。
2、在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除医疗费等实际损失不能重复赔偿外,其他项目可兼得。所以小朱获得车祸保险的伤残赔偿金后,仍可主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违反法律规定,二者共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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