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误工费由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决定。
月工资两千,日均约66.67元。
2.误工时间以
医疗机构证明为准,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算至定残前一天。
3.有固定月工资两千,按实际减少收入算,用日均
工资乘误工天数得误工费。
4.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从事同或相近行业,参照受诉法院地同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5.索赔要备好收入、医院诊断等
证据。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
意外事故中受伤,他向责任方索赔误工费。小朱有固定收入,月工资2000元。双方就误工时间产生争议,责任方认为应按自己统计的天数计算,而小朱主张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同时,责任方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也存在异议,不认可按日均工资66.67元乘以误工天数来计算。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小朱有固定收入且月工资2000元,其日均工资约为66.67元,误工费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即误工天数乘以日均工资66.67元。
2、误工时间需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所以小朱主张按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误工时间是合理合法的。
3、小朱索赔误工费需准备好收入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索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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