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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里面的动产归谁

时间:2026.05.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40人
律师解析:
赠与房产时,里面动产的归属问题常让人头疼。其实,这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赠与合同里清楚写明,房产和里面的动产都赠给受赠人,那动产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起就归受赠人了。《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一般交付时就生效,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
要是合同没提动产,按照“房地一体”原则,房产赠与主要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包括室内能移动的动产。这种情况下,除非赠与人明确说要把动产也送出去,不然动产还是归赠与人。
还有种情况,受赠人接收房产时,合理以为里面的动产也一起送了,而且赠与人没及时反对,受赠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等原理,获得动产所有权。不过这得结合具体行为和证据来定。
所以,赠与房产时动产归谁,先看赠与合同咋约定。没约定的话,就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要是有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还能去法院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将一套房产赠与小何,赠与合同中未明确是否包含室内动产。小何接收房产后,认为室内家具等动产也应归自己所有,便开始使用。小朱得知后,要求小何归还室内动产,称赠与仅针对房产,不包含动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本案赠与合同未明确提及动产归属。一般遵循“房地一体”原则,房产赠与主要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通常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动产,若无赠与人明确将动产一并赠与的意思表示,动产仍归赠与人小朱所有。
2、若小何能证明自己因合理信赖房产内动产也属于赠与范围而接收,且小朱未及时提出异议,可能基于善意取得原理取得动产所有权,但需结合具体行为和证据判断。动产归属应以赠与合同约定为准,无约定则需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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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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