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新
入职员工受
工伤,
工资赔偿有法可依。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员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性收入,不包括
加班费。新入职未出满勤就工伤的,若
劳动合同有约定
月工资标准,就按约定来;没约定的,参照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要是单位没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
仲裁、
诉讼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待遇和可能的
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新入职一家公司,工作没多久便遭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且未按照小朱正常出勤时的工资待遇发放。小朱认为公司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而公司则称小朱未出满勤,应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双方就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指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性收入,不包含加班费。小朱新入职未出满勤就发生工伤,若劳动合同有约定月工资标准,应按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则参照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工资待遇及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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