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降薪辞退后,补偿标准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单位没和员工商量就擅自降薪,然后把员工辞退,这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单位得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
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要是降薪是单位和员工商量好的,而且辞退属于合法
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符合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能
解除合同的情况,单位只需
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和上面说的经济补偿一样。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公司未经与小朱
协商一致,擅自降低了他的工资,不久后又将小朱辞退。小朱认为公司的行为
违法,要求公司给予合理补偿,而公司则认为降薪和辞退是合理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公司未经协商一致擅自降薪并辞退小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朱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小朱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若小朱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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