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员工签外包合同,工伤
赔偿责任主体要具体判断。
员工与外包单位有
劳动关系时,外包单位是用人单位,要担责,需在规定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并按标准支付费用。
2.外包单位未缴
工伤保险费,要支付全部待遇;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追偿。
3.发包单位有过错,如明知外包单位无资质仍发包,可能连带
赔偿。
员工可先协商,不成则通过
仲裁、
诉讼维权。
案情回顾:小胡是某公司员工,与外包单位签订了外包合同。工作期间小胡遭遇
工伤,但受伤后涉及赔偿问题时出现争议。外包单位认为自己虽与小胡有劳动关系,但发包单位明知其无相应资质仍发包业务也有责任。发包单位则称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小胡该找谁承担工伤赔偿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员工与外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外包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需在规定时间向
社保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并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本案中小胡与外包单位有劳动关系,正常情况下外包单位要担责。
2、若外包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该外包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其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向单位追偿。
3、若发包单位存在明知外包单位无相应资质仍发包业务的过错,可能要与外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胡可先与相关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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