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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起干活,工伤有无连带责任

时间:2026.04.12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877人
律师解析:
1.共同承揽工作:
两人合作干活时,如果是合作关系共同做一件事,一方工伤,另一方通常无连带责任,除非其故意或有重大过失致对方受伤。
2.受雇于同一雇主:
两人同为一个雇主工作,一方受伤,通常由雇主赔偿,另一方一般不用担责,这适用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规定。
3.一方过错致伤
若一方过错导致另一方工伤,过错方按过错比例赔偿,但不属于连带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一起干活。某次工作中,小朱受伤。小朱认为小李应和自己一起干活就需对自己的工伤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则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经了解,他们是共同承揽工作的合作关系,且小李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小朱受伤;也可能是受雇于同一雇主,或者是小朱受伤是因小李有一定过错导致。

案情分析:

1、若两人为合作关系共同承揽工作,一方因工伤遭受损害,另一方一般无连带责任,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对方受伤。本案若属此情况,小李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则无需担责。
2、若两人受雇于同一雇主,一方受伤通常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一般不用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规定,责任主体主要是接受劳务一方。
3、若因其中一方过错导致另一方工伤,有过错者需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这不属连带责任。若小朱受伤是小李过错所致,小李按过错担责但非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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