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商业保险:
获赔后
护理费按合同约定支付。
若合同明确赔付标准、方式和金额,例按护理人员实际收入乘护理期限算,就以此执行。
2.
工伤保险:
经委员会确认需护理,从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依护理等级,即完全、大部分或部分不能自理,分别按地区平均
工资的50%、40%、30%给付。
3.
侵权致损保险
赔偿:
护理费按人员收入、数量和期限定。
人员有收入参照
误工费,无收入或雇护工则参考当地护工报酬。
案情回顾:小朱因意外受伤,涉及保险赔偿中护理费的给付问题。小朱此前购买了商业保险,同时此次受伤也符合工伤保险的条件,另外还有侵权人需承担责任。商业
保险合同约定护理费按护理人员实际收入乘以护理期限计算;而工伤保险需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护理等级后从基金按月支付;
侵权赔偿中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各方对于护理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商业保险部分,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即按护理人员实际收入乘以护理期限计算护理费并给付小朱。
2、工伤保险方面,需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小朱生活护理等级,若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不能自理则按40%支付;部分不能自理按30%支付。
3、在侵权赔偿里,由于护理人员有收入,应参照误工费规定确定护理费金额,侵权人按此标准向小朱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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