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工资赔付按停工留薪原则执行。
职工因
工伤需停工治疗,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3.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4.原工资福利指正常出勤
月工资,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不含
加班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公司按照停工留薪原则支付工资,但小朱认为公司支付的工资数额不对。小朱觉得自己平时的加班工资也应算在原工资福利待遇内,而公司称“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包括加班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停工留薪期即将满12个月,其伤情仍较严重,不知能否延长停工留薪期。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所以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做法是合法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若小朱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小朱将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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