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需停工治疗,
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按月支付原
工资福利。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最多再延12个月。
3.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4.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5.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由单位负责。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时因
意外事故受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公司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了他两个
月工资后,以资金紧张为由停发。小朱伤情严重,预计停工留薪期要超过12个月,双方就工资发放及停工留薪期时长产生争议。此外,小朱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公司却未安排人护理,这也引发了矛盾。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该公司停发小朱工资的行为
违法,应继续按月支付小朱工资直到评定伤残等级。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小朱若
符合条件可申请延长,经确认后公司应认可。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以该公司未对小朱安排护理的做法错误,应承担护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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