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房屋通过协议赠与一般有效,但需办理
过户登记才发生
物权变动效力,过户前赠与人在特定情形下可行使任意
撤销权,不履行过户义务受赠人可要求其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规定,当
赠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
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且赠与人有房屋处分权时,该协议有效。
然而,房屋作为不动产,仅签订赠与协议不能使受赠人获得所有权,必须办理过户登记。
在过户前,除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外,赠与人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撤销赠与。
要是赠与人不履行过户义务,受赠人可依据有效赠与协议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如果在
房屋赠与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签订房屋赠与协议,小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屋赠与小丽。协议签订后,小丽满心欢喜等待过户。然而,之后小朱却反悔不想赠与该房屋了,小丽认为协议已签,小朱应履行义务完成过户,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与小丽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若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小朱对房屋具有处分权,该赠与协议有效。
2、但房屋属不动产,仅签订赠与协议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需办理过户登记小丽才能获得
房屋所有权。
3、此赠与不属于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在过户前小朱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若小朱不撤销,却不履行过户义务,小丽可依据有效赠与协议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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