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误工费属于
侵权赔偿项目,停工留薪
工资是
工伤保险待遇。
二者计算方式有别,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算,误工时间以
医疗机构证明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
停工留薪工资按
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算。
2.司法实践中,二者兼得情况复杂。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理论上可兼得,但各地规定不同。
有的地区补差额,有的有具体计算规则,要依地区规定和案件实际判断。
3.想准确分析,需详细说明具体案情。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被小胡驾车撞伤,经认定小胡负事故全部责任。小朱因此受伤住院治疗,无法正常工作。小朱所在单位为其申请了
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小朱要求小胡
赔偿误工费,同时也向单位主张停工留薪工资。小胡认为小朱已经有停工留薪工资,不应再主张误工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误工费是
侵权责任中的赔偿项目,根据小朱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医疗机构证明等确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停工留薪工资是工伤保险待遇一部分,按小朱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2、对于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理论上小朱可以兼得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工资,但各地规定有差异。有些地区支持在获得侵权赔偿后补足
工伤待遇与侵权赔偿差额部分,有些地区规定了两者竞合时具体计算规则。需依据当地规定及本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小朱能否兼得及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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