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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封存

天津住房公积金封存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04 12:27:17 已帮助39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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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封存两年是哪种情况?
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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