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社保发〔〕12号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112号)文件,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
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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