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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基地房产继承

农村老宅基地房产继承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0 04:00:16 已帮助19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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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
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你奶奶有三块宅基地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申请人只有使用权,用途是建房。大儿子二儿子将户主姓名变更,我认为程序上应该是经过重新申请的,至于您所说的继承问题,主要针对的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若你奶奶在小儿子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房产,作为子女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包括使用权。但也要考虑奶奶这户上的拆迁补偿政策,是按面积还是人头等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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