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债权转让,指房屋合同
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房屋债权转让分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房屋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房屋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
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