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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民工摔伤怎么赔偿

法律关系来看,房屋修建者同农村自建房过程中雇佣的民工,属于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以及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民工摔伤属于个人之间劳务关系侵权,适用《侵权责任法》。如果民工在建房过程中摔伤,应根据修建者和民工在受伤过程中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民工摔伤,造成他人损害,则完全由房屋修建者承担侵权责任。 罗浩律师建议:农村自建房往往不具有发包有资质建筑公司的现实条件,作为房屋修建者,应考虑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转嫁自身的风险,避免民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害,产生无法承受的巨额赔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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