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基出养老保险

基出养老保险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将会越来越多。为了保护下岗分流人员的利益,鼓励他们重新就业,对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可作如下处理:  (l)对于原来在国企或县级以上的集体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承认其原参加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前的原固定工,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加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个体等其他经济单位就业的人员,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费年限前后累计满15年,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